回想那天夜里。
“师姐!等等我!”
英俊肆意的少年招手而来,已经连着半年都追在苏芙宁身后了。
我静静站在门口树下的阴影里,如仰慕苏芙宁一样,羡慕着他。
小太阳一样明目张胆地表达爱意,完美显赫的家世,活泼开朗的性格。
他们站在一起,好像天生一对。
刚开始苏芙宁冷漠不耐烦,避之不及,和始终对我的一样。
后来忍不住动容,只有面对他时才会放低底线,任他嬉笑触碰。
最后她拿着他硬塞过来的礼物,忐忑问我:
“喜欢是什么?”
我与她并肩走进月色里,低头看着她的身影交叠笼住我的。
当时我怎么回答的来着?
我磕巴又认真道:
“喜欢大概就是,见到他就,怦然心动,想到他时嘴角,上扬。”
——“沈问越!你救了苏芙宁?你就这么贱啊!既然喜欢她?那让你喜欢个够!”
那群曾在苏芙宁身上施暴的畜生,将我的头狠狠摁在厕所脏水桶里。
“喜欢会患得患失,敏感多疑。”
——“苏芙宁!我送你去,医院!不许睡!你还得,报答我呢!”
隆冬腊月,我喊得撕心裂肺,背着割开手腕,已经失血过多半昏迷的她跌跌撞撞奔向医院。
“喜欢是在乎他的,每一句话,每件事第一时间,想,分享给的人。”
——“我打了五份工,挣了一千二百块。我买,回来了蛋糕。生日快乐,苏芙宁。”
我站在玄关门口提着蛋糕,开心得连鞋没换,笑盈盈地看她。
“喜欢就是,酸溜溜,气呼呼,还甜丝丝。”
红灯啪嗒一声。
我抬头,苏芙宁刚好望进我的眼底。
“叮咚!”
手机提示音让我惊醒过来。
脸上发痒,一摸,已是泪流满面。
梦里现在和往事交错,让我恍惚了好一阵才打开手机消息。
是苏芙宁发来的消息,只两个字:
往上翻,我们之间的聊天内容也就寥寥几个字。
现在来看,我和她之间还真是乏善可陈。
我从小结巴,不喜欢开口。
而苏芙宁性格使然,后来被人那么作弄,话就更少了。
往常在家里各干各的,彼此都是沉默。
不喜欢就是不喜欢。
那时我竟然还妄想什么徐徐渐进,日久生情。
也该死心了。
忽然,叮叮咚咚的提示音欢快的响起。
末尾坠了个幸福倒地的可爱表情包。
我也被他传染得微微勾了唇。
我是苏芙宁的旧故人,是污泥破瓦,见证了她全部难堪,象征着她最狼狈的时光。
而他不同,他会与她共同昂扬,爱意积极又温暖,有更理想的资源,与她顶峰相见。
苏芙宁已经动容,小太阳终会打动木讷的寒冰。
我总不能阻止她奔向比我的更好的人。
可下一秒,一颗泪珠啪嗒溅开在屏幕上。
我后知后觉抬手擦泪。
可真窝囊。
连个眼泪都擦不干净。